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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试验无纸化“通关高速路”
发布时间:2012-08-28   + 13698

     日前,海关总署宣布,今年8月1日起,将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宁波、杭州、福州、青岛、广州、深圳、拱北、黄埔等12个海关的部分业务范围内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选择部分AA类、A类企业开展试点。据了解,这12个海关占全国贸易量的80%。      

    海关初步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海关全面推开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2015年,将在全国海关对全部进出口货物实行通关作业无纸化。    

    试点企业体验“通关高速公路”      

    宁波:每票单子节省三四个小时      

    作为海关总署确定的首批12个试点海关之一,宁波海关8月1日起正式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纸质单证转变为电子单证后,我们每票单子预计可节省三四个小时,同时省去了工作人员往返两地的车辆补贴等费用。”首批试点企业浙江飞马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汪龙飞高兴地说。 

    目前,这项改革措施在宁波关区与杭州关区间的转关货物先行试点,首批试点企业包括浙江飞马、浙江众意纸业有限公司两家,其转关货物凭电子转关申报单进行作业,取消纸质关封。“我们平均每个月有近500个集装箱从宁波口岸进口,以前要等集装箱进入堆场后再将关封交给宁波的报关员。”汪龙飞告诉笔者,通关无纸化改革后,转关手续方便了不少。 

    拱北:无纸作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8月1日,拱北关区辖下的AA类企业珠海三美电机有限公司,向横琴海关申报进境加工贸易生产料件一批;该关通过“通关作业无纸化专用报关”窗口,采用通关无纸化方式为货物办理快速验放手续。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手续的报关员赵海宁高兴地说:“货物从向海关申报到放行,全程都不需要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据,不仅使企业操作简便,而且有效降低了成本,通关速度也更快了。通关无纸作业为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上海:“直通式报检+进口无纸化通关”      

    8月1日,上海海关、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浦东康桥工业区联合举办“关检合作、贸易便利化措施推进仪式”,“直通式报检+进口无纸化通关”便利化措施正式在该工业区试点企业推行,令园区企业通关作业时间从原来的1-2天缩短至1-2小时,属地报检也将为企业节省往返机场放行查验时间及交通成本。 

    康桥工业区内的昌硕科技被选定为全国第一批试点企业。在此基础上,上海海关驻南汇办事处联手检验检疫部门,对昌硕科技试点“直通式报检+进口无纸化通关”新模式,整个通关过程实现了完全自动化。今后,这一便利化措施将逐步覆盖园区内相关企业。 

    无纸化通关是大势所趋 

    “通关作业无纸化,现在已在欧美发达国家实现了,我们海关根据当前的这个情况和我们推行通关作业改革的情况,提出实施通关作业无纸化的改革”,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李伟介绍说。海关从电子报关到分类通关,再到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经历了17个年头,现在看来,各方面的基础已经基本具备了,同时也是大势所趋。 

    上半年我国外贸进出口增速仅为个位数,并没有达到10%的预期目标,促进贸易便利化是国务院提出的稳增长措施之一,而通关作业无纸化正有此功效。 

    李伟说,受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国进出口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企业对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这也促使海关必然要改变现有的纸质通关作业的模式,进一步实现海关与企业管理系统互联互通,降低企业运营和通关的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无纸化通关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其次是企业要具备较高的信息化程度,最后是海关与有关部门之间实现数据交换。目前,这三个条件都已经基本成熟。 

    从法律层面上面看,《电子签名法》、《海关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的法律规章明确了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  

    从企业信息化的程度来看,我国绝大多数现代化的企业,生产、物流,已经实现了信息化的管理。同时,传统的纸质的文件,商业单证、凭证、票据,企业相关的商事往来的函电等等,也越来越多的被电子的方式所替代。除贸易企业外,物流企业,大型港口、码头已经实现了或者是正在实现和海关的电子联网。这些都为海关启动无纸化试点奠定了基础。 

    从海关与有关进出口的管理部门数据交换来看,目前多个监管证件出证部门已与海关实现了电子的联网。根据我国进出口货物的有关管理规定,部分商品需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且出具许可证件,如商务部的进出口许可证、质监总局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通关单等,这些监管证件都实现了电子联网。  

  无纸化通关促进外贸便利化 

    提升海关监管效能 

    李伟指出,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就是要改变现有纸质单证人工流转方式,将所有纸质单证转变为电子单证,实现通关作业全程的无纸化,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据李伟介绍,根据海关现在的通关流程,企业通关时要打印纸质报关单,并随附合同、发票、提运单、监管证件等纸质单证,向海关接单现场递交。据初步统计,目前平均每一票货物涉及的随附纸质单证12张左右,对于某些机电产品、汽车及其零配件、飞机零件等商品,在极端情况下,最多的随附纸质单证可达到1000张左右。以去年全国报关单5903万份计算,全国海关一年需要保存的纸质单证共计70836万张,根据单证报关的有关要求,报关单及其随附单证自进出口货物解除监管之日起保存3年,按此标准计算,全国海关单证存储仓库累计需要保存21亿多张。 

    而在实现无纸化通关作业后,企业不需要到海关现场提供纸质单证,而是以电子数据形式直接向海关申报,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完成申报、通关全过程,大大节省了企业来往于海关和货物存放场所之间的人力与时间成本。海关也能够通过计算机系统综合分析随附单证电子数据,进行更加有效的风险分析,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海关单证的存档和调阅成本也大幅度下降。 

    对海关而言,无纸通关也大大解放了海关的人力资源。以杭州为例,今年上半年,杭州海关管辖区域,从宁波口岸转关进口货物9778票,监管货运量288.77万吨。平均每天海关关员需要制作55个左右关封,平均制作一个关封从打印转关单到封入关封需要3分钟时间,而只有2—3名关员负责办理所有宁波口岸的进口转关业务。改革后,省去的将不仅是关封,更是一线关员大量的工作量。 

    便利企业稳定外贸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进出口情况不容乐观;另一方面,去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3万亿美元,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贸易量不断扩大,对贸易便利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大改革力度,为外贸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李伟说。从国际上看,伴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和信息技术进步,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商业交接和国际物流单证正逐步趋向统一标准和电子化。 

    业界人士表示,此轮改革不仅仅是单证形式的转变,将带来海关在作业流程、各环节配套措施、信息共享手段、处置反馈方式等一系列环节的重大调整。通关作业全程无纸化将大大提高通关效率。 

    广州海关是此次改革的试点海关之一,将选择AA类、A类企业在空运出口业务方面正式启动无纸化改革。 

    广州海关副关长赖树佳介绍,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改变现有纸质单证人工流转方式,将所有纸质单证转变为电子单证,实现通关作业全程的无纸化,有利于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无纸化通关作业基本流程 

 

    海关通关作业改革历程

    1995年以前,海关一直实行纸质报关。1995年,全国海关推广应用H883通关作业系统,开始在全国海关实行报关单电子报关,同时企业需要准备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在现场作业环节,向海关提交。2000年总署完善开发了海关通关作业系统(H2000),于2002年在全国海关推广,海关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更加完善和成熟。 

    在前期电子、纸质报关的基础上,2009年,海关启动了分类通关改革,对低风险货物采取快速放行的方式办理手续,对高风险加大监管力度。简单地说,海关在企业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其他各项通关要素,对货物分别适用“低风险快速放行”、“低风险单证审核”、“高风险重点审核”三种作业模式。同时,除通关环节中的监管外,海关还在事前加强前置性分析,事后加强后续稽查,以化解通关中的风险。 

    分类通关实现了对74.4%货物低风险快速放行,进一步缩短了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同时,海关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将更多的力量充实到监管一线,使海关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总体来看,改革取得了“关企共赢”的预期效果。 

    而这一次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是在分类通关改革的基础上推出的,在报关单电子化的同时,报关单随附单证也实现电子化,从而实现通关全过程的无纸化。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8号

    为进一步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海关总署决定在全面推开分类通关改革的基础上,在全国海关试点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范围: 

    (一)北京海关:空运进口货物; 

    (二)天津海关:海运进口货物; 

    (三)上海海关:海运进出口货物; 

    (四)南京海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 

    (五)杭州和宁波海关之间的转关进出口货物; 

    (六)福州海关:对台贸易进出口货物; 

    (七)青岛海关:海运出口货物; 

    (八)广州海关:空运出口货物; 

    (九)深圳海关:陆运口岸出口货物; 

    (十)拱北海关:陆运口岸进口货物; 

    (十一)黄埔海关:陆运转关进出口货物。 

    二、通关作业无纸化是指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化技术改变海关验核进出口企业递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办理通关手续的做法,直接对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录入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的通关作业方式。 

    三、试点企业范围:海关管理类别为AA类、A类的进出口企业和报关企业。 

    四、试点企业经报关所在地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在与报关所在地直属海关、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签订电子数据应用协议后,可在该海关范围内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通关方式。 

    经海关审核准予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通关方式的进出口企业需要委托报关企业代理报关的,应当委托经海关审核准予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通关方式的报关企业。 

    五、经海关批准的试点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有纸作业方式或“通关作业无纸化”作业方式。选择“通关作业无纸化”的企业在货物申报时,应在电子口岸录入端选择“通关无纸化”方式。 

    六、经海关批准的试点企业选择“通关作业无纸化”方式申报的,应在货物申报时向海关同时发送报关单和随附单证电子数据。 

    若经营单位为AA类企业但不符合单证暂存条件的或者A类企业经海关审核同意的,可在海关放行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发送随附单证电子数据。 

    若经营单位为AA类企业且符合单证暂存条件的,不需发送随附单证电子数据,企业应根据海关规定自行保管相关单证。 

    七、各有关单位需要查阅、复制海关存档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电子数据档案时,按照现行档案出证相关规定办理。 

    八、涉及许可证件(不包括“入(出)境货物通关单”)的进出口货物暂不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作业方式。 

    九、涉及税费但未选择电子支付的进出口货物暂不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作业方式。 

    十、采用“通关作业无纸化”作业方式的报关单如需修改/撤销的,企业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报关申报”系统“报关单修/撤单功能”提交申请。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试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2年7月31日